“原来他还记得。”越迷津忽然道。
他想起十六岁时的秋天,山脚下小小的茶摊上,茶叶煮得无味,太阳晒得人发昏,柴雄正在与人比剑,只可惜另一个剑法也烂得出奇,却已足够将老板吓得躲起来。于是他用手指沾了点茶水,在桌上破了柴雄的剑招路数。
当时秋濯雪轻轻凑过脸来,只看了一眼,便很快擦去了:“别这样。”
他的眼睛里带着纵容与无可奈何。
不过这毕竟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越迷津原以为自己早已忘了,秋濯雪也不会记得。
记得什么?谁记得?
黑凤凰迷惑不解,又忍不住偷偷去瞧越迷津,她依稀记得,越迷津初在江湖上闯荡时,才不过十六岁,那时他简直还是个孩子,却已杀了许多高手。如今已过去七年了,他应也有二十三岁,只不过比秋濯雪小上三岁,看上去却仍像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郎。
许多人到这个年纪都已做爹了,再不然也变得沉稳厚重,或是庸俗不堪。可越迷津全然没变,他好似还是当初那个拿着剑,随时会找上门去决斗的少年。
唯一变化的,大概是他带给人那种沉甸甸的压迫感,越发叫人窒息起来。
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睛。
一个人的眼睛若年轻,心也年轻,他总是很难老的,再不然也要比别人老得慢许多。
“既然你没有杀人。”过了一会儿,越迷津轻轻道,“你走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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