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朝继续翻动合同,指向关乎夏囡囡义务的条款,温和道:“不要纠结那些衍生的细则条款,其实总结起来你要做的就一句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尽全力保护我的人身安全,忠实执行我所布置的一切工作,执行工作中产生的所有利润上缴给我,由我来做最终分配,以期尽早偿还掉这笔负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朝说着就将合同翻动到最后一页,上面有标注着合同签署的期限,是一份为期三年的短期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此陈朝的解释是:“我大致估算了一下这笔债务所需的偿还期限,如果你能够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,三年的时间就应该足够你偿清债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,只要你在这中间的过程表现优异,在工作中表现出强烈的主观能动性,或者能够给后来的员工树立优秀员工的榜样,那我也不会吝啬奖励,甚至提前给你更换一份更优待的员工合同,也不是不可能呦~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朝给夏囡囡鼓气,替她憧憬勾画出充满前景的光明未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夏囡囡咽了口吐沫,嘴角的皮肉都在僵硬的抽动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实际上就是一份将奴隶制所属关系,通过文字转化为合法剥削的劳务合同,简称“披着羊皮”的霸王条款。

        奈何,形势比人强,从她被关进小黑屋的那一刻起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身上就被烙印上了“陈朝”的签名,是一份类似于物权所属的所有权关系,且是终生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至少,缔约合同的形式要比直接烙印看起来温情一些,而“三年制”的期限,勉强也算是模似样的在画大饼不是?!!

        虽然,极大概率上这是一种自欺欺人,但是,人活着不就是在欺骗自己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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