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斌点头,这两个案子看起来似乎和陈朝没有关联,但是无论是时间上,还是地点上,却都太巧了,就好像这两件事的发生就是为了紧挨着“陈朝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警察不相信巧合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巧合背后,一定有更声称的逻辑。

        邓斌相信这个逻辑就落在“陈朝”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最后,中介所的死者关望,也和陈朝产生了联系,而且地点和雨花座近乎相邻。”胡克蹙眉:“而雨花座的心理咨询室门口的招牌,明显是被人缝上去了一个月字,也是为了指引向陈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至此,所有的事情都明里暗里指向小说家陈朝!”

        自建楼之“消失的尸体”篇——小说家陈朝初登场,约莫就是真凶(直接联系)。

        换气站意外篇——没见到陈朝的影子,但邻里邻居的,难道是巧合?(间接联系)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建楼之“是否存在的住户”篇——陈卓月=陈朝??(诡异联系)。

        房屋中介合同篇——租赁合同+命案现场直线距离200米左右。(直接+间接联系都有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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